近日,南宁嘉和城小区一住户梁先生反映,楼上一住户经常高空抛物,他多次向小区物管反馈无果,于是自费安装了摄像头,拍到不少高空抛物的画面。对此,小区物管如何处理?业主又该如何维权?11月10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业主:自费装摄像头,拍下不少“证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梁先生住在二楼,因为楼上经常往下扔垃圾,他便自费安装了摄像头,想拍下到底是谁家扔垃圾。
9月24日零时31分左右,梁先生听到窗外“滴滴答答”的声响,随后闻到一股很浓的尿骚味。他马上查看摄像头视频,发现楼上一住户的灯在零时31分左右突然亮起,一个人影站在阳台上,疑似往下尿尿。
此后,摄像头三次拍到楼上同一住户疑似往下尿尿,这让梁先生十分恶心。他说,考虑到报警会伤害邻里关系,想先通过物管来协调处理。
调查:记者实地探访,楼上洒下液体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小区二楼延伸出来的公共平台上随处可见纸巾、奶茶杯、烟盒、鸡骨头和玉米棒等垃圾。
就在记者现场了解情况时,楼上突然泼下来不明透明液体,记者头发、衣服都被淋湿。记者跟随物管人员走访疑似高空抛物的住户,但敲门十多分钟无人开门。
物管:多次上门沟通,无奈收效甚微
该小区一名物管工作人员称,曾多次打电话和上门与疑似高空抛物住户沟通,但对方要么不接电话,要么不在家,物管也很无奈。
小区物管陆经理表示,物管已在小区电梯口、楼道粘贴了禁止高空抛物的警示语,还会不定期在业主群发送高空抛物危害的宣传信息,收到投诉后会上门排查和让住户签订禁止高空抛物的倡议书。
物管还在小区人群密集处安装了两处高空摄像头,而且会陆续加装,以加强收集视频资料的力度。
律师:倘若协调无果,建议业主报警
广西诚上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剑认为,从楼上扔东西,不仅可能触犯高空抛物罪,还有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后果很严重。
在物管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报警。但在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下,无法要求赔偿,建议梁先生报警,将证据提交给警方,警方的介入能起到很大的作用,这对劝阻高空抛物效果最明显。
来源丨南国早报见习记者 冯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