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目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运输服务合同
证明:原告为第三人提供运输服务,双方于2020年2月3日就大单货物的运输事宜签订有《运输服务合同》及附件一、二、三,详细约定了权利义务、费用结算、违约责任等。
二、加盟营运承诺书、河南运卡货的司机及车辆管理规定、现场培训照片两张
证明:被告基于对原告经营能力的认可,决定以自有车辆加入被告运营,对加盟营运事宜中可能产生的问题,自愿对原告就遵守规章制度、服从调度与安排,保证保质保量完成接单送货,并自愿对运输中造成货物损坏、丢失,承担全部责任。被告就车辆管理规定进行了学习、培训,要求原告参加,并着重对原告进行告知。
三、承诺书、微信聊天截屏、微信支付凭证
证明:被告在2022年月承运货物时存在偷盗货物的行为,因偷盗行为承诺赔偿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并自愿承担罚款
因被告的偷盗行为,致原告被处罚0万元,该十万元在原告应收运费中被直接扣除
四、大单罚款邮件、罚款通知
证明:第三人因被告的严重侵权行为,导致原告被第三人直接惩罚0万的严重后果。
五、催告通知函、邮政邮寄查询单
证明:因被告在承运货物途中存在偷盗行为,使得原告被第三人处以0万元罚款的严重
六、委托代理合同、律师费专用发票
证明:因被告的侵权行为导致原告实际损失,原告为维权而支付的5000元律师费用应由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