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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写字楼、办公楼的上班族而言,工位就是自己的办公"领地",在这一亩三分地上,几乎一坐就是一整天。但是,当员工不在工位时,用人单位能否就此认定员工是无故脱岗,并以此为由辞退员工呢?近日,北京房山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公司认定员工不在工位即为旷工而引发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法院经审理认定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判决公司支付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11.6万余元。
资料图 新华社发
2019年1月刘某入职一家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财务中心高级司库主管。2021年8月,刘某被通知因未经批准旷工超过3日即刻强制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
刘某认为,在职期间他未有旷工、擅自离岗的行为。因不服仲裁结果,故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由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被告公司表示,刘某工作属内勤类岗位,大部分工作场景无需长时间离开工作地点。入职之初,公司已向其送达了包括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办法在内的规章制度,制度明确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系脱岗,脱岗1小时以上视为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