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县政府委托,现将肥东县涉企收费清单报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strong
1、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资料图】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20xx〕21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133号)的要求,20xx年9月28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工作会议,建立全县涉企收费清单,研究部署全县涉企收费清单,由县物价局牵头,对县直企业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保证金、抵押金)开展自查。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
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收费项目,由其主管部门负责自查;实行资质管理的各类中介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的收费,由颁发资质的县有关部门执行。在清理涉企收费过程中,要坚持保留、取消、缓征和放开的原则。
采取上下联动,严格把关,不留死角。要求在20xx年10月30日前上报自查报告和报表。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安徽省、合肥市涉企收费清单内容,经县法制办、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成员单位共同审核后,
20xx年12月初,肥东县门户网站公布了涉企收费清单草案。在广泛征求意见并提交合肥市涉企收费清单办公室后,肥东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于20xx年12月30日公布。
涉企收费清单内容全部在肥东门户网站公示,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涉企收费清单》包括四项内容,即:
(1)行政事业性收费(34项涉及16个部门,比省级62项减少28项,减少45%)
(2)政府性基金(涉及7个部门,共12项,比省级19项少7项,减幅37%)。
(3)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收费(涉及17个部门45项,比省级80项减少35项,减少44%)。
(4)政府保证金和抵押金(涉及7个部门,共5项,比省级9项减少4项,减少44%)。
2.动态调整涉企收费。
根据安徽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的公告》([20xx]1号公告)和《关于加强涉企收费清单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收费清单[20xx]2号)精神,结合省市涉企收费清单内容,
20xx年7月31日《肥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肥东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郑东[20xx]6号)动态调整。
动态调整后,收费项目总数为84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1项,由34项减少到33项;整合后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减少11项。
从原来的45到34;12项政府基金和5项政府存款(抵押)保持不变。
3.开展涉企收费问卷调查。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经信委《关于开展“问万家企业、看清单实效”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问卷调查的通知》号(皖家复[20xx]117号)精神,我局于20xx年9月2日组织开展了县经济开发区涉企收费清单问卷调查,发放问卷51份。
涉及建筑、交通、商业企业、工业企业、农业企业等行业,及时掌握涉企收费情况。
4.落实小微企业减免政策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项目(1)教育费附加(2)地方教育费附加(3)文化事业建设费(4)水利建设基金(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取消7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
(1)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中的出租车营运许可涉及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收费(2)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含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及岸线安全使用许可涉及的涉水工程(活动)的通航安全影响论证与评估报告收费(3)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含新办、换证)涉及的生产许可检验报告收费(4)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涉及的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建设项目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收费(5)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免税认定涉及的审计报告收费(6)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涉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7)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
二、存在问题\/strong
全县涉企收费单位,在认真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之后,收费基本规范透明,一律按照涉企收费清单内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前及时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量单位、收费依据,
涉企收费总的来讲是好的。但是,通过我局开展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涉企收费清单问卷调查情况看,涉企收费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少数收费单位收费没有实行公示制度;
2、少数收费单位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
3、少数收费单位收费没有签订有偿服务协议;
4、个别收费单位存在超标准收费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strong
1、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宣传。
加强宣传是落实涉企收费的主要途径,要通过新闻媒体和肥东县门户网站以及在全县商住小区建立涉企收费公示牌,广泛宣传涉企收费政策,使企业了解和掌握收费政策,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收费单位如拒不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擅自向企业收取清单以外的各类政府性收费或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以及继续收取已经取消或减免的收费,企业可以拒付,物价局将24小时开通“12358”举报投诉电话,
只要有投诉,将立即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2、认真落实涉企收费公示制度。
要求各涉企收费单位,在收费前要在收费窗口醒目位置公示本单位涉企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范围、计量单位、收费依据,让企业明明白白缴费,我局将不定期对涉企收费单位窗口进行督查,
对公示内容不全或没有公示的涉企收费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依照《价格法》 将作为乱收费查处。
3、开展涉企收费检查。
对擅自设立清单之外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分解收费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收费时限收费的;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擅自将行政职权范围的事项设立为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并收费的;擅自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票据使用不规范的;收费没有公示的。
4、建立长效管理。
(1)严格执行。严格按照涉企收费清单收费,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将取消和暂停的收费转交由下属单位、社会组织继续收费或变相收取。
凡不在清单之列的涉企政府性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一律停止执行。
(2)动态管理。对已经入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涉企收费项目和责任事项,将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行政权力调整情况等及时进行调整,所有收费事项合法、合规、合理。
(3)加强监管。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监督检查,适时对清单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估,依法严厉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