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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资讯!房价低于贷款余额了,购房者需要担心什么?或被要求提前还贷

热点资讯 | 2022-12-27 09:50:39

房价低于贷款余额了,购房者需要担心什么?可能会被银行要求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或补足抵押物

金融的核心是筹集资金,说的直白一点就是“借钱”。借钱需要注意两点:第一,要有充足的抵押或质押;第二,要按约定时间偿还。这两点中任何一点出现问题,借款者都可能会遇到麻烦。


(相关资料图)

比如,按揭贷款买房,如果到了每月还款的日子还不上,一段时间之后,房子可能会被银行拍卖。

如果房产价格下降导致抵押不足,银行要求贷款人偿还部分贷款或者补足抵押物,而贷款人做不到,银行有权力拍卖房子吗?房价低于贷款余额了,购房者需要担心什么?

先说一个常见的场景:股市中的贷款。

上市公司的主要股东可以通过质押自家股票,筹集资金用于企业经营周转。股票市场中,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也可以通过账户里的股票折算一个数额,以此数额为限向券商借款。

但是,如果股票大跌,就会出现实际借款数额大于按照股票价格折算的借款限额。这时按照约定,借款方就需要向出借方偿还部分款项,降低借款数额以符合限额。

市场大跌,在股票市场屡见不鲜,解决方案也已经运行多年。这套方案各方都认可、都遵守,已经成为了股票市场的基本规则。

但是,如果房价大跌导致贷款余额大于房价呢?

2021年以前,中国内地房价几乎单边上涨。曾有过短期的调整,但一般用不了两年房价就恢复上涨态势。所以,房价下跌导致抵押不足,一直不是房地产市场关注的问题。在内地房地产历史上,偶然出现过一些案例。房价低于贷款余额了,购房者需要担心什么?

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超宇在2012年左右曾接触过类似案例。彼时上海房价不稳定,有少数银行向个人购房者提出补足抵押物的要求。不过据他回忆,此类案例数量很少,也基本没有发生过争议到法院的情况。

“从我们的经验来看,银行大多是在企业经营贷的抵押关系中主动要求抵押人补足担保,而对于个人购房按揭贷款,则极少主张这一权利。”黄超宇说。

上海秦兵律师事务所主管律师刘馨远,曾在2015年接受过此类案件的咨询。银行给他的当事人提出几种补足抵押物的方式:一是增加保证人,二是在银行定存一定数量的货币,三是提前还款,四是再提供其他房产做有限的抵押。他的当事人选择以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提供补充担保。但最后,由于房价重新上涨,此事便再无后话。

银行要求补足抵押物现象再现

2021年之后,中国房地产市场出现深度调整,2022年很多城市成交量同比下降30%以上。2022年的房价显著下跌,有些城市的房价从高点接近甚至超过腰斩。

房价大幅下跌,购房者仍然要按时偿还按揭贷款,而且此时还可能被银行要求补足抵押物价值。

12月22日,一位来自深圳的博主在微博上发帖称,由于贷款购买的房屋估值下降,银行致电要求他补足50万元左右的本金。据此博主后续透露,他所购买的房屋价格下跌幅度约40%。而综合评论区信息来看,该博主所持有的房产可能为深圳东部郊区的一栋别墅。为了解事情具体情况,《财经十一人》尝试联系此博主,但截至发稿并未获得回复。

图片来源:微博

虽然在中国内地银行要求个人购房者补足抵押物的情况非常少见。但在日本、中国香港等地,历史上都曾集中发生过此类现象。

而且,如果房价下跌幅度足够大,房子价格会低于贷款价格,此时还会发生房子成为“负资产”的现象。

在英国、美国、日本、中国香港等地,历史上都曾出现过大量负资产的现象。负资产的出现一般有两个条件:一是房价大幅下跌,二是偏高的按揭比例。

中国香港的按揭贷款一般为七成左右,而在实际操作中,借贷比例可能达到九成以上。倘若借贷比例为九成,一旦房价下跌超过10%,借款人手中的房产价值就可能会低于待还余额,从而变成负资产。

1997年,受亚洲金融风暴的打击及楼市供应量的冲击,中国香港房价下跌,由此出现大量负资产人士。

此后,中国香港楼市持续下跌。2003年,遭遇非典的香港楼市再次大幅下挫,香港楼市均价相较于1997年高位,跌幅一度高达70%。据香港金融管理局数据,2003年6月,香港出现105697宗负资产案例,占整体按揭贷款宗数的22%。这些负资产案例的未偿还贷款额高达1650亿港元,平均每宗欠款156万港元。

冰冷的数字背后是无数家庭的噩梦。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载的案例,在香港律所工作的赵伟

(化名)

曾于1997年贷款667.8万港元购买一套价值742万港元的房子。但到了2003年,该住宅的价值只剩250万港元。彼时银行要求他追加300万港元以弥补抵押物价值不足,但赵伟无法提供。银行则将房屋拍卖。银行拍卖得到200多万港元后,赵伟仍欠银行200万港元。当时的香港,甚至常有负资产者跳楼、烧炭等新闻见诸报端。

次贷危机时的美国,也出现了大量负资产案例。房价低于贷款余额了,购房者需要担心什么?

但不同的是,美国实行“非追索权住房抵押贷款”,即业主在放弃住房、承担个人失信后,便不用继续向银行还贷。因此美国房价大跌导致的贷款损失更多是由金融机构承担。

而在日本、香港等地,如果购房人放弃房产,除非购房人作为自然人完全破产,那么对于拍卖房产后仍不足清偿的部分,金融机构仍然可以继续追索。

中国内地的住房抵押贷款同样可以追索。此外,由于内地并未普及个人破产制度,未还清的贷款有可能会伴随自然人终身。

2022年,国内某些城市房价大跌,有些房产成为了负资产。这些负资产的持有者需要担心什么?银行这时会怎么做?

银行的权利

如果房屋的市场价已经低于贷款,这时银行的利益受到了实质性影响。银行会要求购房者补足抵押物。方式一般有四种:一是增加保证人,二是在银行定存一定数量的货币,三是提前还款,四是提供其他房产做有限的抵押。

银行是否有权要求借款人补足抵押物价值?律师黄超宇告诉《财经十一人》,这一问题需要从两个层面考虑:

第一个层面,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关于抵押物价值减少,民法典第408条有明确规定: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但此条款对抵押物价值下降的原因有所限制:价值减少得是抵押人自身行为造成的结果。因此,综合来看,目前内地的法律体系中,对于由外界因素造成的抵押物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是否有权要求补足,并无明确规定。

第二个层面,合同双方的约定。在缺乏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合同约定的内容则成为主要依据。

笔者收集了一些个人购房贷款合同,发现几乎所有银行在合同中都规定了抵押人的相关义务。列举几例:

1、来自南京购房者的《浦发银行-职工个人公积金/组合性住房贷款合同》:

根据这些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当抵押物出现价值减少时,借款人,同时也是房屋的抵押人,应当补足相应的担保。

据黄超宇介绍,如果借款人认为这些条款是银行重复使用的格式文本,没有用显著提醒或解释的方式来引起合同签订者注意,可以向司法机关主张其无效。但在司法机关认定无效之前,这些条款在形式上推定有效,受到法律保护。

律师刘馨远表示,即便房屋价值下跌至略低于贷款余额,只要借款人能够继续正常还贷,银行一般也不会立马要求补足。一方面,对于银行而言,业主正常还贷才是最根本的诉求。另一方面,银行要求补足抵押物,可能会激化矛盾,导致业主停贷,而如果走到拍卖的程序,银行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执行成本。

另有一位律师告诉《财经十一人》,由于环京房价下跌,某银行客户曾向他咨询抵押物价值贬损该如何处理。

该客户指出,根据合同条款,银行有权要求抵押人补足。“我们给的建议还是以协商为主,避免走到诉讼阶段。

(采取诉讼手段)

不符合现在保交楼、稳民生大局的政策。法院的判决可能会产生示范效应,不利于社会稳定。”该律师表示。

上述接受采访的律师均认为,出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正常生活的需要,银行不太可能大面积要求普通购房者补足抵押物。

但也有律师提醒,如果银行确实提出这一诉求,而借款人拒不履行,那么根据合同条款,银行可能有权利要求一次性还款,或者对抵押物进行拍卖。房价低于贷款余额了,购房者需要担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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