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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去年,天津市妇联在和平区人民法院建立“反家庭暴力研究与实践基地”试点,运行一年来,和平区人民法院发挥司法作用,将反家暴工作作为家事审判的重要工作,有效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截至目前共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0份,下发率100%。
天津北方网讯: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也称“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去年,天津市妇联在和平区人民法院建立“反家庭暴力研究与实践基地”试点,运行一年来,和平区人民法院发挥司法作用,将反家暴工作作为家事审判的重要工作,有效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截至目前共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0份,下发率100%。
为确保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得到迅速有效的保护,和平区人民法院设立绿色通道,对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当事人,立案法官第一时间与家事法官联系,家事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了解情况,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第一时间下发裁定书,“一站式”保护当事人的人身安全。
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家事法官发现有存在家庭暴力可能的,会及时了解查明相关事实,打消当事人的顾虑,引导其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及时处理。对于当事人不申请、但家事法官认为存在家庭暴力可能性的,对当事人进行及时的告诫和提示,告知其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来源: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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