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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视点!电动自行车街头可上牌交巡警提示:十一月起不再容缺办理

九派观察 | 2022-10-29 08:30:25


(相关资料图)

【来源:邯郸市人民政府本地动态】

邯郸日报

10月27日上午,市民刘女士来到滏阳公园警务站咨询电动自行车上牌事宜。该警务站是邯山一大队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的5个服务网点之一,民警正在现场为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

市民在现场直接提交材料,民警审查材料、核验车辆、登记信息后很快就将牌照发放到市民手中。“10年前我买了这台电动自行车,车身上没有车架号,这种情况交巡警会给我贴上一个整车编码,相当于车的身份证,这全程我只需提供身份证给民警。”市民王先生对记者说,他不到5分钟就办理完成并领取了一个白色临时号牌。

“这里有专门上牌的工具,我来帮您安装上牌照。”民警付文飞接过王先生的牌照,边上牌边介绍,“2022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是电动自行车容缺办理的集中登记期,邯郸市交巡警支队按照相关规定印制了电动自行车自编整车编码标签为市民登记办理。”

李女士通过“河北交警微发布”公众号进入登记系统,进行了预登记,随后她来到滏阳公园警务站,民警现场核验车辆后为其发放了绿色号牌。

记者从邯郸市交巡警支队获悉,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六个月的集中登记上牌期将于2022年10月31日结束。自2022年11月1日起,《条例》实施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将停止登记注册和号牌发放,公安交管部门将对未登记注册和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处罚。

记者查询了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该《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出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且未按照规定申领临时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罚款。”邯郸交巡警提示:670余个登记服务网点遍布全市,为您免费办理上牌业务,快来登记上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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