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段伟朵通讯员徐晓艳文图)10月23日,记者从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连日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电话、微信、网上庭审系统等开展审判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云端开庭,成功调解房屋租赁纠纷
“双方是否能听到声音,能否正常开庭?”
(资料图)
“可以。”
近日,管城区法院法官张若文通过云庭审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今年3月份,原告徐某与被告石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被告将某套房产出租给原告,租期一年,并约定被告配齐顶灯、窗帘、空调等家具家电。合同签订后,原告支付了租金1万元整,还垫资购买了电视机一台。但被告却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一直占用涉案租赁房屋的一个房间。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徐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解除合同,退还租金及垫付款。
近日,到了原定开庭的时间,因当事人无法到庭,张若文也处于居家办公状态。为了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张若文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采取云开庭的方式,对该案进行线上开庭。
最终,在张若文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驻守法院,网上调解服务合同纠纷
“没想到我们足不出户,纠纷就得到了解决。”在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郑州某企业策划有限公司负责人连连感慨。
2021年8月份,原告郑州某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与被告新乡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约,约定原告为被告项目提供整合推广服务。然而合同签订后,原告提供了推广服务,被告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随后,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支付相关费用。
如何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了不耽误工作,管城区法院法官谢其进选择驻守法院,及时处理各项工作。
近日,他运用云开庭系统,组织原被告双方开展线上调解。最终,双方就服务费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意见,并通过云开庭系统签字确认。
云庭审开庭、线上调解,保障工作不停摆
为了确保审执工作正常开展,管城区法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立案审查、云庭审开庭、线上调解、电子送达等工作,保障审执工作不停摆。
管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文辉表示,他与助理王月配合网上开了一个著作权案件,庭审进行比较顺利。“希望大家今后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踊跃使用网上开庭方式。”
作为信息技术保障部门,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动与云庭审技术运维的华宇公司沟通协调,开通专属云间地址和账号,保证干警居家也能穿上法袍开庭。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就在线诉讼发布相关通知。其中明确,各级人民法院推进在线诉讼,既要充分考虑案件类型、难易程度、轻重缓急等因素,又要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尊重当事人对案件办理模式的选择权,全面告知在线诉讼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同意案件在线办理的,应当在信息系统确认、留痕,确保相关诉讼活动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同意案件在线办理,依法申请延期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不得强制适用在线诉讼。案件符合诉讼法律关于中止审理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诉讼。
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引导各方诉讼主体依法有序开展在线诉讼活动,大力完善在线办理流程和在线诉讼规程,制定发布内容全面、指引清晰、简便易行的在线诉讼操作指南,相关内容不得突破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对辖区内法院制定的在线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在线诉讼规程、在线诉讼操作指南等进行全面审核,确保相关内容合法、准确、可操作。
责编:王时丹|审核:李震|总监:万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