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自然综〔2022〕436号
福州金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都会之光花园一区项目位于闽侯县竹岐乡,我局已于2021年11月22日核发了都会之光花园一区(6#楼、11-1#楼、12-1#楼、15#楼)(建字第35012120210012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资料图)
由于15#楼的楼层分析存在问题,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在不改变任何指标的情况下,将15#楼一层平面图图名变更为15#楼标高1.650平面图。
以上调整满足土地合同及规划条件要求,调整建筑退让、日照等规划指标均符合《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0月8日。公示地点:都会之光花园一区项目现场、福州日报、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方案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9月17日
(全文共70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