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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20-1 拿起球和标定球的位置
按照规则拿起的球可以由球员或经过其授权认可的人拿起。
根据要求把球放置回原位的规则拿起球时,在拿起球之前必须标定球的位置,否则罚1杆,并且必须把球放回原位;如果没有把球放回原位且在下一杆击球前没有纠正,罚2杆。
如果在按照规则拿起球的过程中,或者在标定球位置的过程中意外地移动了球或Mark,必须把球或Mark放回原位,不用受罚。
高尔夫规则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在球的现状下打球”,因此大部分情况下是不能随便把球拿起来的;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辨认球、球上了果岭后等),规则允许球员把拿起球,但要求放回原位后打下一杆,这种情况“必须”先标定球位,否则就是违规。
例如,球友们在长草中找球时就经常会出现这样的现象:隐隐约约看到有一个球,不是先将球位用Mark或球梯标定好,而是跑过去直接先拿起球来,这种做法就是违反规则20-1,罚1杆(如果是自己的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