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制造站位场所
(相关资料图)
规则13-3 制造站位场所
球员有权在采取站位时将双脚站稳,但不得制造站位场所。
违反规则13-3的处罚:罚2杆。
例如,用石头等物在地上垫起来后,站在垫起物上面打树上的球;在沙坑中,将斜坡上的沙子踩来踩去的弄出一块平地,都属于“制造站位场所”。
4.4 球在障碍区内时被禁止的行为
规则13-4 球在障碍区内时被禁止的行为
当球位于障碍区内时,除非规则中另有规定,否则球员不得:
a. 对该障碍区或其他类似障碍区的状况进行测试。
b. 用手或球杆触及障碍区内的地面或水障碍区内的水。
c. 触及或移动位于障碍区内的散置障碍物(包括部分在障碍区内的散置障碍物)。
任何时候,包括做击球准备或为击球而向后挥杆时,球员的球杆或其他物品均可触及到妨碍物、被宣布为球场不可分割部分的建筑物、草、灌木、树木或其他生长物。
违反规则13-4的处罚:罚2杆。
为了正确的运用规则13-4,需要特别强调一点:根据定义,球场上的“障碍区”特指沙坑、水障碍,其他地方(如长草、树林、灌木丛等)统统都不属于“障碍区”。
在沙坑中容易发生的违规行为:
(1)击球前将杆头放在沙面上。
(2)试挥杆时触沙。
(3)试挥杆时碰到沙坑中的草屑、散落的树叶、枯树枝等散置障碍物。
(4)站位前反复踩踏沙面以试探其软硬程度。
(5)抓起一些沙子来看其粗细程度或干湿程度。
(6)拿走球位附近或覆盖在球上的草屑、散落的树叶、枯树枝等散置障碍物。
(7)上杆的过程中碰到了沙子(注:完成一次击球的过程中下杆时碰沙不违规)。
球在水障碍区时容易发生的违规行为:
(1)击球前将杆头放在水障碍区的地面上。
(2)在水中洗手或洗球杆。
(3)试挥杆过程中碰到地面上的草屑、散落的树叶、枯树枝等散置障碍物(注:试挥杆时碰到生长着的草、芦苇、小树等都不违规)。
(4)击球前拿走球位附近或覆盖在球上的草屑、散落的树叶、枯树枝等散置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