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11月17日,据山东商报“山海视频”报道,江苏南京的薛女士在一教培公司工作,称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并开具了病假条,休病假3天。但公司认为她是旷工,将其开除且不愿支付其当月工资。
薛女士随后申请劳动仲裁,期间该公司以薛女士装病旷工为由反诉其赔偿11万余元损失,理由是因其休假造成大量学员流失,致其无法经营。
薛女士表示,因为在教培公司上班,每天超负荷工作,身体不太好,医院开了一个星期的假条,建议她在家里休息。
她按照流程请了病假,但是公司不但不承认,反而还把她开除了。
随后,薛女士提出了劳动仲裁。她称,在提出劳动仲裁后,公司立刻向工商局申请注销公司,“为了不给我钱,连公司都不干了。”
“仲裁过程中,他们向仲裁院提交了一个材料,说我装病旷工,造成了公司的损失,反诉我让我去赔偿他们12510的兼职老师费用,两年的公司代账费4800元,经营损失至少10万元。”薛女士说。
11月2日,薛女士拿到了仲裁裁决书,裁决要求公司支付薛女士被拖欠的工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并出具离职证明。截至目前,劳动仲裁胜诉的薛女士未收到相关赔偿,也未收到离职证明。
薛女士表示,如果公司还不肯赔钱,她将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公司账面上没有钱,薛女士表示自己可能也很难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不能理解,明明我胜诉了,判决书都下来了,公司还是不愿意赔偿。”
截至发稿,未获该公司正面回应。
据济南时报报道,律师表示:病假休息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弄虚作假,有真实的病假条,单位无权以此认为劳动者构成旷工,并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