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锦江区糍粑店街4号,掩埋在地下的自来水主管道,漏水已长达2年多,累计流失超过8万吨自来水,“漏”掉的水费达37万余元。
自来水公司主张“漏”掉的水费应由街上的64家业主或商铺共同承担,而业主和商铺方则以自来水公司未尽到公共服务职责为由拒绝承担。自2021年12月至今,在锦江区城市管理局和该区永兴社区的协调下,当地自来水公司、物业公司、业主、商户、原地产开发公司等各方进行了多轮协商,仍未达成妥善的解决方案。目前,漏水仍在持续(点击可查看红星新闻此前报道)。
破损管线的修复,到底困在何处?
(相关资料图)
▲糍粑店街4号
两份催费公告
对象从开发商变成全体商户业主
糍粑店街4号位于成都锦江区净居寺。街道两边是修建于一二十年前、甚至更久的几个老旧小区,街面分布着多家餐馆、理发店、汽车配件店等商铺。今年10月中旬,数张来自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城东营业所的“水表欠费停水公告”张贴在了街上。公告称:
贵处2020年12月因内部管道漏水,形成欠费,截至2022年10月已累计拖欠水费共计372208.60元……如该处长期拖欠水费,我公司将依照城市供用水合同约定对贵处停止供水。
▲2022年10月自来水公司张贴的欠费停水公告
类似的公告已不是第一次张贴。2021年11月,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就曾在此贴出“欠费催缴通知”,彼时的欠费为214270.24元。因欠费无法收缴,次月,该处64家商铺被停水三天。红星新闻记者曾在当时前往采访,多位商家称因停水一度经营困难。
▲2021年11月张贴的欠费催缴通知
相隔近一年,两份催费公告。不同的是,去年被“通知”方为已清算注销的“成都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今年被“公告”的对象改成了“(糍粑店街4号)北顺苑1期、2期、独立商业楼全体商户业主”。同时,此次的公告还提到:针对长期拖欠水费经催收后仍未缴纳的用户,我公司将按成都市信用信息相关规定,将水费拖欠信息上报成都市信用信息系统。
2022年10月31日,锦江区城市管理局和该区永兴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2021年12月至今,他们组织各方进行了多轮协商,但仍未达成妥善的解决方案,期间曾提出过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但并无人提出诉讼。
按照两次通知(公告)显示的差额计算,在各方均知情的情况下,2022年的漏水损失达157938.36元。按照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官方公布的非居民用水终端价格计算,现累计漏水已超过8万吨。
背后几大争议
责任在谁?欠费到底该谁出?
争议1:该谁承担损失费用?
在业主和商户们看来,漏水问题一方面跟当初开发商的供水系统建造不合理存在关系,另一方面则是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和物业的不作为。
“2020年8月,物业公司就告知了自来水公司有漏水问题,请问自来水公司,你们采取了什么应对方案?”业主们在一次协商会上发问,“正是由于自来水公司不作为,致使漏水加剧,理应为这笔水费买单。”他们认为,自来水公司收到该函件后,并未承担公共服务功能,直到产生水费达214270.24后开始向业主和商户们催缴并停水。
业主和商户们还认为,他们都按照自己的水表显示按时缴纳了水费,并且都有单据证明,不存在任何拖欠费用的情况。
但在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看来,造成的损失应由商户业主承担。在协商会上,自来水公司参会代表陈先生援引相关条例表示:“城市供水设施以结算水表为界,结算水表用水端以前的,由供水企业负责维护,结算水表用水端以后的,由用户或产权人负责维护。”由于当前发生漏水的管道系表后用水设施,则应当由用户(业主或商户)来承担维护责任,也应当共同分摊管道漏水产生的欠费。“如果你家里的管道漏水了,难道不是自己出钱解决吗?”
▲一次协商会议现场
争议2:原开发商、物业公司、自来水公司是否存在过错?
记者从成都市水务局、业主等处了解到,漏水问题一方面跟原开发商的供水系统建造不合理存在关系,开发商对内部管道的走向也不清楚,因此留下后患。成都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原开发商成都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实存在过错,虽然该公司已经清算注销,但按照相关条例,依然可以进行处罚和追责。
物业公司是否存在管理不善的过错?市水务局该相关工作人员认为,漏水问题出现在小区公共区域,物业公司发现漏水问题后,负有主体维护的责任,因此物业公司也应该为漏水问题担责。
对此,小区物业、成都坤和物业咨询发展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漏水的管道不属于小区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到户的就属于他们(业主)的私有财产,(是)他们的共有产权”,而物业公司一直在帮自来水公司代收代缴,从来没加收过一分钱。
该物业工作人员还表示,在2020年7月份发现漏水问题后,曾于2020年8月致函自来水公司反映漏水问题,又投入几万元进行维修,并且垫付了20余万元漏水的费用。“我们收的物业费一个月才5角一个平方,无力继续承担。”该物业工作人员认为,其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了维护管理的职责。
▲物业曾在2020年8月向自来水公司发函告知漏水问题
自来水公司是否存在过错?在此问题上,各方存在较大的争议。
在业主和商户们看来,物业公司在2020年8月发现漏水问题后,告知了自来水公司,然而自来水工作没有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能,没有提出解决方案和指导意见,因此存在过错并应担责。
对此,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城东营业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抄表员曾在2020年7月发现该地存在用水量异常的情况,并将此情况告知了物业公司并做出提醒。
对于自来水公司是否存在过错的问题,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漏水点在结算水表用水端以后,自来水公司并无产权,而是属于私有产权。在此前提下,自来水公司可以提供指导性的延伸服务,但无义务进行维修,如果需要自来水公司参与维修,则(属于市场行为)需要进行收费。
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各方均知管道漏水的情况下,漏水依然持续达两年多,且至今未修复。
解决方案实施再成难题
管道改造获批,但改造费收取又遇拖延
记者从多方了解到,该问题实际已有了解决方案,但要实施却同样面临困难。
据了解,由于糍粑店街4号内部管道破损严重,已无法进行维修,需进行管道改造,改造方案将绕开原有的破损管道,以彻底解决漏水问题,目前改造方案已经获得上级部门批准。
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一户一表”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凡新建、改造必须执行“一户一表”的规定。在2021年年底的一场协商会上,记者注意到大部分业主均同意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在2022年上半年,多名业主还在相关微信群进行“接龙”登记改造信息。
然而,如何收齐一户一表改造费用又成了新的问题。
据成都市水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北顺苑1期已有17户业主缴纳费用,15户还未缴纳;二期33户则均未缴纳费用。成都坤和物业咨询发展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二期33户未缴费用是因还未开始收取,目前在收取一期费用时就面临着困难:“业主们主观上都愿意缴,但找他们收的时候,总有业主以各种理由拖延。”
如果始终未收齐改造费用,是否就意味着水资源将继续流失?对此各方都表示很无奈,表示这的确是目前确唯一的方案,接下来还将协调各方积极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