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高健
夕阳西下,渐渐把黑暗推给了大地,近日,下班回家路上,一家亮起灯光的健身房招牌,吸引了海淀法院执行局法官李春荣的目光。她停下车,略做思考,调头,电话通知书记员:做好执行准备!原来,这家健身房涉及一起执行案件,白天时却是人去楼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回到法院,李春荣穿好制服,执行团队也全部整装待发,她告诉大家:涉案健身房就在自己回家路上,她每天都会下意识瞟上一眼,没承想,当晚竟然开灯营业了。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就是一名顾客要求退卡,标的额为17000元。判决生效后,健身房未履行退款义务,顾客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法官通过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但未能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之后,法院工作人员又来到健身房现场查看,却发现健身房门牌尚在,但大门紧闭,人去楼空。
“难道是因为经营不善倒闭了吗?”李法官在周围寻访一番无果,遗憾地告诉申请执行人王某:本案未能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能需要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有财产之后再行恢复。
虽然无奈,但王某也认可法官的执行工作,本案执行程序似乎要告一段落。
可是,执行法官都有一个“通病”:回头看——对于没有执行完结的对象,总要再查查、再看看。而这家健身房又恰好在李法官的回家路上,更成为她的重点“照顾对象”。近日,李法官发现健身房亮起了灯,貌似开始营业,立即组织力量展开执行。
一行人来到健身房,发现健身房搬到了地下室,正当大家快步走下楼梯时,只听“啪”的一声,头顶灯光骤然熄灭,整个楼道及地下室陷入了一片漆黑之中。
面对被执行人这种掩耳盗铃的行为,李法官果断命令团队成员打开手机灯光,继续向下。此时,健身房的大门尚未来得及关闭,李法官一马当先冲进场馆,对仍未离开的前台人员说:“我是海淀法院执行法官,请配合我的执行工作。立即把灯打开,请你们负责人出来!”见对方不作回应,李法官用更加严厉的口吻说道:“如果对抗执行,法院将对单位进行罚款,对单位负责人采取拘留措施。”一阵窃窃私语声,黑暗中传来一个声音:“把灯打开,按照法官的要求做。”
随着电闸合拢,健身场馆立刻灯火通明。灯光下,李法官仔细打量执行现场:健身场馆占地上百平方米,各种健身器材如跑步机、椭圆机、综合训练器等一应俱全。在确保执行现场安全可控后,李法官找到现场负责人,说明来意,要求解决王某合同纠纷。
而且,经过调查得知,这家健身房只在晚上营业,白天都是一副“歇业”状态。
对此,负责人称,因为生意不景气,只能勉强维持,所以把健身房搬到了地下省出一部分场地开支,并把营业时间调整到晚上,负责人也坦承,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这样法院就不会在下班时间找上门来。
“你们经营有困难,法院也能够理解,但抗拒执行的态度要不得,否则会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经过一番沟通,负责人表示知错了,愿意尽快解决王某退卡一事。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健身房承诺一周内偿还债务。为了担保和解协议的履行,李法官就地查封了十二台跑步机。在确保查封的跑步机不会毁损、灭失、转移的情况下,健身房仍可继续将法院查封的跑步机投入经营使用。同时,对于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李法官对其负责人进行了口头训诫,令其作出深刻的检讨。
两天后,李法官收到了一封来自王某的表扬信,信中写道:历时两年的退费之旅,终于快要尘埃落定。此次执行,让我见识到了海淀法院法官的专业水准、勤恳敬业和无私奉献。感谢两个字不足以表达我致谢的分量,却是我最真挚的情怀与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