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燕珍
(资料图)
一男子醉酒驾驶一辆电动轻便摩托车
载着2名女子
在闯红灯时
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
发生碰撞事故
致3人都不同程度受伤
11月4日
海口公安交警公布此前发生的
该起事故的调查结果
以此警示
据调查,2022年6月14日23时许,当事人黎某平(男)醉酒驾驶一辆电动轻便摩托车,沿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机动车道自西往东行驶,车上搭载王某(女)、李某(女)等两人。车辆行驶至滨海大道与永万路交叉路口,在路口交通信号灯为红灯状态时,黎某平强行通过,不慎与一辆由东往南方向正常左转弯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驾驶人黎某平,乘车人王某、李某三人不同程度受伤。
海口交警根据调查结果认为,黎某平醉酒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且违规载人,同时违反交通信号通行,其多项违法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原因。因此,认定黎某平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其他当事人无事故责任。
海口交警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