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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孜州人民政府部门动态】
强保障。建立医疗救助资金预算自然增长机制,州级和(县市)医疗救助资金,依据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口数,分别每人每年补助5元、10元。
定对象。救助对象明确为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6类。
明范围。按救助对象参加甘孜州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最低标准,对特困人员、孤儿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75%给予资助。救助对象统一享受公平普惠基本医保待遇,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给予倾斜支付。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补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施分类救助和倾斜救助。
优服务。构建统一医保经办管理,推进医疗救助业务“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并在乡镇设立医保服务窗口,切实方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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