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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于婷
发生纠纷后,将对方起诉到法院,胜诉一方往往希望尽早实现权益,彻底化解矛盾。执前和解,就是一种有效途径。权利人自愿申请具有调解职能的单位、组织,督促义务人自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或者促使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和解。
“执前督促和执前和解两项制度,对探索执源治理,深入推进执行一体化改革,优化执行资源配置,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9月27日上午,四川首家执前和解中心在武侯法院正式揭牌并实质化运行。
“执前和解中心通过督促、鼓励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提高生效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从源头减少执行矛盾纠纷,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据了解,武侯法院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打造执前和解中心,开展判后督促履行与执前和解,是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创新性实践,不仅有利于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快速兑现,也有利于减轻当事人诉累,修复社会关系,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
“希望武侯法院能总结出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武侯执前和解经验,当好成都法院执源治理的排头兵。”成都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光旭在致辞中指出,武侯法院以执前和解中心为载体,引入优质的社会调解资源,对有自动履行可能但尚未履行的案件,以督促促执行,对存在执行和解可能的案件,以和解促执结,以“和合文化”化解执行纠纷,破解执行局单兵作战、案多人少的难题,有助于减少首执、执异、执恢等衍生案件,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武侯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金川介绍,执前和解中心通过整合执前督促程序与执行和解程序的功能,借助调解组织、公证机构、第三方拍卖平台的共同运作,创新打造“执前督促和解+资产处置+见证履行”全链条解纷工作机制。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力促执行纠纷柔性化解。成都市律政公政处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朱涛表示,“执前和解中心既为法院减负,又可重塑社会对司法程序和维权阶梯的认知,有效提升执行效率、降低执行成本及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据了解,武侯法院还将持续继续聚焦执源治理,推动执前和解中心实质化高效运行,切实解决当事人急难愁盼的问题,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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