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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焦点】太奇葩!一女子上班期间挪车,被罚穿高跟鞋蛙跳、被停岗!

黑伽罗 | 2022-09-22 22:43:41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导读】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一女子在上班时间出门挪了一下车被主管罚跳蛙跳50下,接着被停岗,引起了网友的巨大热议。

据了解,该女子在武汉保利城云廷7期售楼部上班,虽然在保利城上班,但她不是武汉保利公司的职员,而是属于第三方销售公司的职员,要接受武汉保利公司的销售经理管理。这种模式在目前的房地产销售公司还是很常见的,房地产公司出于销售、成本等因素考虑,往往跟第三方销售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协助房屋销售。

这天,该女子按时到岗,在9点前化好妆准备上班。到岗后不久,估计是该女子接到挪车电话,要挪一下车。上午9点多,看房的人都非常少,毕竟很少人选择在此时去看房,挪一下车也花不了多少时间。于是,她在未跟销售胡经理告知的情况下,擅离工作岗位出去挪了一下车。

有网友表示:员工与公司只是劳动关系,我给你干活你给我开工资。而体罚这件事,是完全不合理的存在。什么时候老板成了掌握“生杀大权”的人?什么时候公司可以决定我们的身体行为?只是劳动关系,工作者进行一定的工作并获得相应的报酬,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们失去了自由,也不能代表你可以随意体罚他人!

也有人认为:体罚员工当然是不对的!我们也可以对体罚大胆的说不,但是该女子没有反抗,而是照做了,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了生活,为了一口饭吃,可该公司的做法实在是太绝了,既体罚了人还停了人家的岗,真的是太“霸道”。希望她能够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相关法律能够更加完善,让所有“打工人”在面对不合理的责罚时都能有说不的勇气和底气。

从法律上看:涉及到员工的规章制度,是必须内容合法、程序民主。但其内容就有问题,其侮辱性的体罚行为本身就违法。程序民主就更不用谈了,哪里会有规章制度经员工审议并表决。在没有合法的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员工即使擅离工作岗位,公司也不能依据规章制度处理员工,易造成公司违法,公司面临的损失更大。

但这个事情不是公司处罚她,而是公司的合作公司的员工管理行为。处理起来有点麻烦,毕竟还得考虑公司的各种因素。员工在遭受体罚时,要勇敢地向这种不合理行为说不。当场拒绝、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起劳动仲裁都是员工的选项之一。至于怎么处理,就看员工自己的想法了。

朋友们怎么看待此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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