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接到群众反映,有不法分子以双江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名义,借缴纳调解费、诉讼费和涉案调查等理由,诱导群众转账实施诈骗。
事例一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双江县法院干警接到当事人到法院反映,收到一位自称姓唐的双江县法院工作人员的微信信息,微信中这位“工作人员”要求当事人到双江县法院二楼偿还某金融机构的借款(网贷),唐某还向当事人提供双江县法院办公大楼定位和院领导姓名,面对对方给出的证明,当事人对此深信不疑,于是按照其要求转款,后想到款项金额较大,放心不下,遂到法院核实情况。
经详细了解,当事人网贷情况属实,其款项确已转出,双江县法院建议当事人报警处理。
事例二
双江县法院综合办公室接到一通涉嫌冒充双江县法院法官行诈案件的市民举报电话。当事人王女士声称,她刚接到一通来自法院的电话,对方称自己是双江县法院法官,此次来电目的是通知王女士和其丈夫牵涉一起侵权案件,并要求王女士缴纳调解费10000元。
经干警及时核实,双江县法院并没有王女士及其丈夫涉及的侵权案件记录在案,也不存在王女士口中的法官,此通电话极大可能是冒充法院工作人员的电信诈骗。法院干警立即将核查结果反馈王女士,并多次强调王女士不要向任何银行账户汇款,建议王女士马上报警处理。
为了您的财产安全
人民法院提示
第一,法院工作人员不会通过微信或电话的方式要求当事人缴纳费用,请广大群众不要轻信来源不明的短信或语音提示电话、微信好友等,更不要轻易交纳任何费用,防止上当受骗。
第二,法院如确需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当事人,只会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如姓名、电话、地址、身份证号等),或通知开庭时间等相关事宜,不会索要当事人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重要信息,更不会要求当事人转账或索要验证码。
第三,如果接到提及法院的电话或短信,请您详细询问来电人的姓名和其所在法院的庭室,仔细确认对方身份,可拨打人民法院办公电话或到直接法院进行查证,切勿随意拨打不法分子留下的电话或点击不明链接。
第四,如财产遭受损失,请第一时间报警!
第五,请广大群众及时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认真学习反诈知识,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时刻绷紧防范之弦,谨防新型电信诈骗!
来源:昆明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